需要以下材料:
1、職工身份證復印件。
2、個人住房公積金明細賬戶設立登記表。
3、管理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。
辦理流程如下:
1、單位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提供要件材料。
2、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審核。
3、審核通過后,去受委托銀行開立個人賬戶。
法律依據(jù)
《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》第十五條 單位錄用職工的,應當自錄用之日起30日內(nèi)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繳存登記,并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的設立或者轉(zhuǎn)移手續(xù)。單位與職工終止勞動關系的,單位應當自勞動關系終止之日起30日內(nèi)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變更登記,并辦理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轉(zhuǎn)移或者封存手續(xù)。